房屋改造检测鉴定的依据 上海通际检测
改造检测鉴定的依据
建筑结构检测与鉴定是采用各种检测方法对建筑结构进行耐久性检测,并对其安全性、可靠性鉴定,得出其鉴定等级和是否需要加固的结论。
上海通际检测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04 中的有关规定 基本规定的第 3.1.2 条;第 3.1.3 条
3.1.2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一步分析结构的可靠性;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可靠性的影响
3.1.3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既有建筑结构现状缺陷和损伤、结构构 件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
1.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2.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建筑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
4.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鉴定;
6.受到灾害、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的鉴定;
7.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上海通际检测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1999 中关于检测鉴定的规定
第 3.1.1 条 第 1、2、3 条
3.1.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 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 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 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 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 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3.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
1)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2)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
联系人:叶经理 1567167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