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机化合物作为溶剂时,这个有机物就简称为有机溶剂。常见的有机溶剂有乙醇、二氯甲烷、苯、四氯甲烷、氯仿等。
有机溶剂是一大类在生活和生产中广泛应用的有机化合物,分子量不大,常温下呈液态。有机溶剂包括多类物质,如链烷烃、烯烃、醇、醛、胺、酯、醚、酮、芳香烃、氢化烃、萜烯烃、卤代烃、杂环化物、含氮化合物及含硫化合物等等,多数对人体有一定毒性。人若长时间吸入有机溶剂之蒸气将会引起慢性中毒的现象,但短时间暴露高浓度有机溶剂蒸气之下,也会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险。在工业卫生上,有机溶剂对人体之危害与溶剂的挥发性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常温下,低挥发性溶剂在空气中不易造成危险。其他对人体危害有关系者尚有溶剂之脂溶性,反应性、含杂质情形、人体吸收之方式及途径、人体之代谢速率、累积情形、个体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时间之长短等。
一、在有机溶剂蒸气滞留会发生爆炸的工作场所,应于作业前进行测定,其浓度达爆炸下限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使相关人员退避至安全场所。
二、应装设有效的通风换气设施(局部排气或整体换气装置)。
三、应依规定实施作业检点及局部排气装置的定期检查、重点检查。
四、有机溶剂作业场所应每六个月实施作业环境测定(空气中之浓度测定)一次以上,测定纪录应至少保存三年。
五、有机溶剂作业场所应派遣具有有机溶剂中毒预防知识(有机溶剂作业主管)的人员从事监督管理工作。
六、有机溶剂的容器不论是否在使用都应随手盖紧密闭,以防挥发逸出。并予以危害标示,作业现场并应提供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
七、有机溶剂的作业场所应置备适当的呼吸防护具(活性碳防毒面罩或空气呼吸器)方便有机溶剂作业者使用。
八、有机溶剂作业者应依法令规定施以预防灾害所必要的安全卫生教育训练(需增列三小时的有机溶剂中毒预防教育训练)。
九、应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十、有机溶剂作业场所,应严禁烟火以防止爆炸。
十一、有机溶剂作业场所只可以存放当天需要使用的有机溶剂,并尽量减少有机溶剂作业时间。
十二、使用者进入有机溶剂存在的局限空间,应采取局限空间作业危害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