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肉桂酸钾生产厂家
叶经理 18672198118
肉桂酸钾
别名:3-苯基-2-丙烯酸钾
英文名称:Potassium cinnamate
CAS 编号:16089-48-8
包装规格:25kg
规格型号:99%
质量标准: GB
性状: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具有天然肉桂香气。
用途:新型天然食品防腐剂,广泛应用于医药、农业和食品中。
作为天然食品防腐剂,肉桂酸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广谱性
抑菌能力强,尤其是对引起食品腐败的霉菌、细菌和酵母菌作用很强,其抑制霉菌的有效浓度为0.05-
0.1%,一般常用量为0.01-0.02%,抑制细菌的有效浓度为0.01-0.1%。主要抑制对象还包括假单孢菌素属、微
球菌属、芽孢杆菌属、肠杆菌科各属、弧菌属、嗜盐杆菌属、嗜气菌、乳干菌属、乳酸菌、黄曲霉毒素、大肠杆
菌、普通变形杆菌、干酪乳杆菌、酪酸杆菌、胚芽乳杆菌、需氧芽孢杆菌、革兰氏阴、阳性杆菌、肉毒杆菌等。
同时,肉桂酸钾不受酸碱度的限制,PH值在2-7之间抑菌效果也相当好,且抑菌效果不因PH的波动而变化,能广
泛运用于各类食品中。
1.2 安全实用性
肉桂酸钾的大鼠经口LD50为5.58-6.78g/kg, 属于无毒产品。肉桂酸钾经人体吸收后转化为苯丙氨酸经代谢
排出体外,少量苯丙氨酸可经苯丙氨酸羟化酶催化生成酪氨酸,对人体无任何毒副性。其有效防腐成分肉桂酸在
1965年FEMA(调味料提取物制造商协会)认定了其为GRAS(即通常被认为是安全的)。
1.3功能性
肉桂酸钾的有效防腐成分还是一种对多种细胞有分化作用的天然分化诱导剂,即具有抗疲劳、促进新陈代谢、
消炎、***、扩张血管、保持兴奋及降压等保健功能。
2 肉桂酸钾的防腐性能
肉桂酸钾系天然肉桂提取物肉桂酸的钾盐,由于其溶解性好被广泛应用于食品中,其防腐机理是肉桂酸钾在
酸性条件下转化成肉桂酸。肉桂酸为pKa在4.37-4.44的弱酸,其抗微生物效果依赖其大部分为未电离酸分子的形
式。溶于水中时弱酸不完全电离成离子,但形成了在带电、离子形式和未带电、未电离形式之间的平衡。两种形
式的比例依赖溶液的pH。溶液的酸性越强,未电离形式越多。
自从五十年代以来,已了解到肉桂酸抗微生物作用的方式是通过抑制苯丙氨酸和酪氨酸被微生物利用。在其未
电离形式下,肉桂酸作为弱酸防腐剂被认为是可以溶于微生物膜内、进入细胞、在较高pH环境下电离以及因此降
低内部pH,可以有效地影响许多重要酶的活性,因此最终杀死污染细胞。
叶经理 18672198118
产品相关行情资讯介绍:
企业环保“耍赖”行不通 2家上市公司被联合惩戒
今年上半年,两家上市公司——山西三维集团、江苏盐城市辉丰公司因环境违法问题,被环境部门和证监会实施联合惩戒,更引发资本市场“用脚投票”。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让企业想在环保方面“耍赖”越来越行不通。
两家上市公司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4月,媒体曝光山西省临汾市三维集团偷排废渣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迅速采取措施,联合山西省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并将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信息通报证监会。
调查发现,作为一家大型化工类上市公司,三维集团在未经审批和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16.8万立方米电石渣和粉煤灰交由村民运至洪洞县赵城镇新庄村非法倾倒,产生的废水直排汾河。
不仅如此,三维集团是一家环保“老赖”,此前已多次被媒体曝光其污染问题,企业却一直没有付出实质性代价。
同为上市公司的江苏盐城辉丰公司的行为更是让人震惊。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从2013年开始就频频被当地群众举报。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成专项督察组,才真正揭开这家企业严重污染问题的“面纱”。
督察组在厂区两处现场组织挖掘,均挖出大量危险废物。企业为掩人耳目、逃避监管,在填埋危险废物的上面嵌有混凝土层,之后再用土和建筑垃圾掩盖,甚至还有部分填埋区域上方建有生产车间或其他建筑物。企业周边地下水已明显受到污染。
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辉丰公司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联合惩戒让市场“用脚投票”
媒体报道山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问题后,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通报证监会,建议联合查处,并依据环境违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采取有效措施。山西证监局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并对山西三维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立案调查。
来自证监会的消息显示,从2014年至2017年,山西三维集团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7次行政处罚,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在2014年至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山西三维集团却并未如实披露这些信息。
同样,在生态环境部通报江苏辉丰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后,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证监会就江苏辉丰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资本的嗅觉是最灵敏的。紧随着曝光、通报而来的,是企业股价的应声下跌。4月18日至21日,*ST三维股价连续下跌,累计跌幅达19%。江苏辉丰4月23日周一开市即跌停,此后连续两天继续下跌3.10%、2.56%。
专家指出,对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来说,执法部门开出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行政处罚与其环境治理成本相比,分量较轻,因此一些企业仍会“顶风作案”。但来自资本市场的反馈则可以让企业真正为环境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发挥好“三套车”作用
“从目前看,多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是非常有效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说,生态环境部将企业环境守法评估的结果通过备忘录等机制同步披露给银行、证监会、保险公司等,甚至与税务、海关、土地审批等部门的审批和执法检查进行挂钩,形成更强有力的执法环境,迫使企业守法,这是联合惩戒制度的意义所在。
近几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一系列办法,将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内容之一聚焦到环境保护领域。
江苏、湖南两省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探索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评价体系,2017年已经评价了超过3.3万家企业,并公布评价结果。
竺效提出,联合惩戒主要是事后惩戒,但环境问题应以事前预防为主。他提出要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三方面发力:
——开展绿色信贷制度,让环境信用不好的企业贷不到款、少贷款或提前还贷;
——通过建立上市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实时披露制度,让市场影响环保失信企业股价;
——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让环境信用不好的企业强制购买保险,并支付更多的保费才能买到保险。
“发挥好‘三套车’作用,将日常的预防性企业信息评价及时传导给相关部门,就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后的事后惩戒。”他说。